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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瑞典留学人员申报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受理。

二、申报及录取时间

北京时间20243100时至33124时,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驻瑞典使馆教育文化处将于41日统一接收在线申请,予以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录取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申请者可登录信息平台查看状态,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高水平项目选派办法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申请人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高水平项目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3.申请者无需寄送书面材料。

4.驻瑞典使馆教育文化处仅受理在瑞典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5.申请者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北京时间310-31日期间,申请者如需修改补充申请表信息及申请材料,均可在公派申请平台中自行操作。北京时间33124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修改或补充材料。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与驻瑞典使馆教育文化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咨询电子邮件请以2024海外公派留学报名咨询”为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驻瑞典使馆教育文化处:

电子邮箱:info1@lxgz.org.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电话:010-66093961/3346/3957,

电子邮箱:yjs@csc.edu.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咨询邮箱:xxzy@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瑞典留学生积极申报。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教育文化处

202435日